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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民文明公约20条

发表时间:2017-5-22

  1. 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2. 不说脏话。

  3. 不随地吐痰。

  4. 不随意横穿马路。

  5. 不随意丢弃垃圾。

  6. 不任意倾倒污水。

  7. 不剩菜、不剩饭。

  8. 公共场所不吸烟。

  9. 上下楼梯不争抢。

  10.有序排队不插队。

  11.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12.不踩踏绿地折花木。

  13.不乱贴乱画。

  14.礼让老人妇女小孩和残障人士。

  15.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

  16.遛狗牵绳及时清理粪便。

  17.开车不抢道,不乱停乱放。

  18.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

  19.道路交通口不闯红灯。

  20.公共场所不穿拖鞋和睡衣。

  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我们一起参与,全民创建,建设文明、美丽的嘉峪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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