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22-2-28
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2022年2月28日政协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和履职管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政协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
全体市政协委员。
二、考核评价原则
以《政协章程》为基本依据,强化政治引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定性与定量、约束与激励、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评价内容
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参加市政协常委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市政协各专委会、界别、活动小组组织的学习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参加市政协主题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一)基础分项目及分值(满分100分)
1.参加政协会议(满分20分)
全程参加政协全会、常委会议记20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每次扣10分,违反会风会纪被通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提前离会,须在事前向大会秘书处或市政协办公室书面请假,获得批准的不扣分。
2.提交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满分35分)
委员(以个人或以联名或以界别、委员活动小组等方式)提交提案1件,记20分。
委员(以个人或以联名或以界别的方式)提交1条反映问题真实、提出建议可行的社情民意信息,记15分。
3.参加政协活动(满分30分)
参加市政协、市政协各专委会和委员活动小组组织的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咨询通报、学习教育等活动2次的记30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每次扣10分。
4.参加市政协主题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满分15分)
参加市政协主题活动,社会公益活动2次以上(含2次)记15分。
(二)加分项目及分值
1.撰写提交并被确定为市政协全体会议大会发言的加3分/件,书面发言的加2分/件,议政性常委会讨论发言的加1分/件,其中被市领导批示的,另加3分/件;配合市政协开展各类新闻宣传报道活动,被各级主流媒体专门报道的加2分/次,接受《嘉峪关日报》、嘉峪关电视台或各级主流媒体采访的加2分/次。本职工作和履职事迹被市级(含)以上表彰的加3分/次;撰写相关政协理论文章被市级(含)以上表彰或媒体采用的加3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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