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公园对宠物开放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5-6-16
第11号
案 由:关于城市公园对宠物开放的建议
提案者:卢 燕 卓 琳 景兆栋
内 容:
近年来,我市养宠家庭大幅增长,但目前基于环境卫生、人身安全等因素考虑,城市公园和公共区域等空间并未对宠物开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养宠家庭与宠物的室外活动空间,影响了养宠家庭在城市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建 议:
1.在保证安全和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开放城市公园部分区域给宠物活动,以方便宠物的活动和生活。同时,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识和提示信息,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和环境卫生。
2.严格落实《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公园活动宠物需束链带并由成人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除宠物粪便,保障良好的市容环境。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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