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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培育我市科技领军企业的提案

发表时间:2026-7-27

10号

  由:关于加快培育我市科技领军企业的提案

提案者:民进嘉峪关市委员会

  容:

加快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是顺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关键举措。当前,传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不足等问题凸显,而科技领军企业作为创新资源整合者、核心技术突破者和产业生态引领者,其培育既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我市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中面临以下问题:从产业根基看,传统产业占比高、新兴产业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协同弱,集群效应尚未形成,难以提供领军企业成长的沃土;从创新动力看,研发投入强度长期偏低,财政与社会化科技投入双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从转化机制看,科学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滞后,科技与产业需求对接不畅;从人才支撑看,高端人才留不住等问题加剧;从保障体系看,政策贯彻落实不彻底,金融支持方式单一,叠加产业集群效应弱,进一步压缩了领军企业的成长空间。

  议:

1.强化政策支持与引导。制定我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的政策体系,涵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多方面。设立市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对入选培育名单的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规模、创新成果转化效益等指标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助力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参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领军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科技领军企业的专属金融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对有潜力的科技领军企业进行战略投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2.聚焦重点产业与领域。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聚焦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核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筛选和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在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扶持相关企业在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光伏设备的研发制造上取得技术突破,形成从核心零部件生产到整机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军企业。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研发投入长效机制。引导国有企业将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创新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权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制度,确保研发资金的稳定投入。推动酒钢集团、中核四0四等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共建研发平台、联合实验室等,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或开展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联合体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在平台建设期间给予场地租赁补贴、设备购置补贴等支持,对验收通过的国家级平台,按照批准建设期内新增研发设备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助。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服务。加强平台间的资源共享与协同合作,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创新平台体系。

5.加快人才引育与集聚。制定科技领军企业的人才专项政策,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建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定向培养企业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到企业服务,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等方式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进行激励,提高人才待遇和福利水平,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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