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_165px;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 特别关注

970_105px;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提案

发表时间:2026-8-5

33号

  由: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提案(六合一)

提案者:张运江   胡丽曼   李开文   曹永祥   陈延山 卢红梅         施晓波   王燕峰   赵鹏举   孙健洲

  容:

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电动自行车也成为居民短途出行核心交通工具,旅游旺季自驾游新能源汽车来访量亦不断增加,但充电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导致充电难、充电贵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住宅小区充电设施严重匮乏,全市 31 个社区存在约 4000 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缺口,72 个小区未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2025 年以来 12345 热线接获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难相关诉求 268 件,老旧小区更是存在场地有限、电力设施老化、改造资金短缺等补建难题,新建小区也未能有效配套;另一方面,城区及三镇充电场站布局不完善,公交场站、加油站、景区、高速路等关键区域覆盖不足,无法满足本地及外来车辆充电需求。

  议:

1.统筹规划充电设施布局,实现全域覆盖。一方面推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应装尽装,结合不同小区空地、电源实际情况,分批次规划改造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优先利用闲置空地、边角区域、地下车库等建设;另一方面在城区及三镇的公交场站、加油站、公园、景区、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适当位置布局充电场站,提升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覆盖面。

2.聚焦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充电设施短板。将电动自行车自助充电桩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补建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面摸排,建立需求台账,制定“一小区一方案” 的补建计划,明确建设技术标准,推广“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技术,要求充电设施配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等智能功能,充电棚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并安装监控设备。

3.出台专项管理办法,规范充电桩建设管理。尽快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管理专项办法,明确安装流程、责任分工、安全标准及后续监管要求,破解安装过程中的业主利益协调难题,补齐安全监管短板,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4.优化充电设施运营,提高使用效率。统一出台政策,建设带有顶棚的标准化集中充电设施;充电电费实行与民用电费相一致的标准,可推行阶梯电价,消除居民使用顾虑;建立“运营企业 + 物业”联动机制,运营企业负责设备定期维护,物业负责日常巡查,同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建设内部充电设施,减轻小区充电压力。

 

  由:关于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办公楼(院)内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

提案者:民进嘉峪关市委员会

  容:

随着“双碳”战略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明确提出“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当前,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结构性矛盾,尤其是政府企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未能在充电桩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约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和绿色转型进程。

  议:

1.强化规划引领,将政府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建设纳入“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计划、分阶段推进落实。

2.推动存量改造与增量配建,利用现有停车场、办公楼前空地等闲置空间,按不低于车位总数10%的比例改建充电桩。

3.建立共享机制,推行“错时开放+分时定价”模式,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车辆开放充电桩,支持APP预约充电,提升资源利用率。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上篇:

下篇: